学校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全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(一)统筹统战工作规划部署。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,系统谋划新时代高校统战工作,定期向校党委汇报学校统一战线工作情况,提出统战工作实施意见和改进建议,统筹协调统一战线各领域关系。
(二)完善统战工作制度体系。牵头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常态化开展统战工作调研,修订完善学校统战领域各项规章制度。
(三)压实基层统战工作责任。指导学校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严格落实统一战线工作责任制,细化完善基层统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,开展年度统战工作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,协调解决基层统战工作重点、难点问题。
(四)支持民主党派建设发展。支持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、组织建设、履职能力建设、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,保障民主党派依规开展主题教育及各类履职活动,为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职能创造良好条件。
(五)指导统战团体规范运行。统筹指导学校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、归国华侨联合会等统战团体依章程开展工作,在活动场地、经费保障、资源协调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,充分发挥统战团体团结联系统战成员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(六)强化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。牵头负责无党派人士队伍培育管理工作,按规定定期开展无党派人士身份认定,常态化做好无党派人士思想政治引领,支持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。
(七)深化党外代表人士联系服务。健全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机制,及时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上级重要政策文件精神,通报学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。定期收集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,充分发挥其在治学、治教、治校中的积极作用。
(八)保障代表委员履职尽责。统筹做好学校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政府参事的联络服务工作,支持其依法依规参加各类调研、协商、监督活动,为其履行职责、建言献策提供服务保障,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、服务社会的作用。
(九)做好党外干部培养推荐。会同组织部门健全党外干部发现、培养、选拔、举荐工作机制,常态化开展党外后备干部考察、培养工作。
(十)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引领。常态化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情况调研,精准把握思想动态,及时反映其合理诉求,提出相关工作政策建议。重点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对接,及时研究回应其意见建议,做好联系服务和思想引领工作。
(十一)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牵头统筹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,引导师生增强“五个认同”。
(十二)筑牢校园宗教风险防线。牵头抵御和防范非法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,建立健全校地协同联动工作机制,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,及时排查处置各类涉宗教风险隐患,保障校园安全稳定。
(十三)推进统战阵地宣传建设。统筹做好“统战之家”“同心荆楚工作室”等实体阵地的规划、建设和运营管理,搭建智慧统战信息平台,广泛开展统战理论政策、工作成效、典型人物宣传,营造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校园氛围。
(十四)深化统战理论政策研究。牵头开展学校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实践创新项目培育工作,重点抓好荆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,积极组织申报国家、省市级统战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项目,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。
(十五)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。承担学校统一战线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职责,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解决统战领域重大问题,推动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。
(十六)完成其他交办工作任务。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和临时任务。